书记你好。 国道212线左幅处安全防撞墩被拆除,国道排水沟被填埋,致使金星太洪村8社的村道公路在此与国道212线接道相通,造成车辆逆向绕道金星收费站逃费通行,相关公司同南部县公安机关、路政大队及太洪村等有关领导对擅自打开的接道口进行封堵和安全隐患进行排除时,但政府个别人员利用手中职权暗中阻扰威胁执法人员,致使封堵和隐患排除工作无法进行,更为恶劣的是政府个别人员为图谋私利还暗中支持黑车从此接道口绕道通行,造成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供车辆避站绕行的那段村道宽约3米,在南部县南隆镇太洪村七组、八组境内。当地村民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春节前不知是哪个把公路边的排水沟填了,隔离桩搬了,那些想逃费的车就开进来,天天堵起、灰尘大,小孩老人行走不安全。还有的司机因为堵慌了,长按喇叭甚至打架的都有。”村民杨大爷说:“晚上噪声大得很,整得人都睡不着。” 南部县路政、交警部门表示,绕行路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经向当地政府打了紧急报告,希望各职能部门能加强配合,尽快予以整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交通管理问题,现将南部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国道212线南部段是南部县政府于1998年通过BOT方式,招引四川帅华路业公司修建的经营性收费公路。该项目2001年建成通车并设置南部段金星收费站(以下简称金星站)。2012年,广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其定水出口收费站距金星站不到9公里,尽管两个收费站分属于广(元)南(充)高速公路和G212线南部段不同的项目,但过往车主及群众认为,两站重复收费加重了车主负担,多次到金星收费站堵站,认为金星站设置收费不合理,强烈要求撤除或搬迁该站。同时,因在靠近收费站的路段,有村道公路与国道212线相接,部分途经车辆也借此村道公路通行,绕过金星收费站,造成诸多安全隐患。目前,南部县也积极就撤除或搬迁金星收费站与帅华公司进行协商,尽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同时,我局将加大督促协调力度,促使南部县政府与帅华公司尽快达成协议,及早解决该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因修安谷水电站,我们需要拆迁,但是政府官员及村干部在土地问题上对农民有所隐瞒,而且村干部没有经过村民会议就将集体土地承包给私人,从中谋取利益,村干部还公然吃农民修路的钱,当找他理论是,他还说这是他应得的,请您还百姓一个公道,相信在您的领导下,四川每一个地方都是清廉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安谷电站建设的关心!您反映镇、村干部在电站建设拆迁过程中涉嫌侵占村民利益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安谷电站是省属大中型重点水电建设项目,电站建设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是由沙湾区安谷电站指挥部、中水圣达公司、四川省国土勘察规划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沙湾区扶贫移民局、太平镇人民政府和涉及电站建设的村组干部、全体村民共同参与测量,进行三榜公示,整个征用土地和补偿过程都是依法依规按程序公开透明的。 二、您在留言中反映政府官员及村干部对农民有所隐瞒和违规将集体土地承包给私人谋取利益以及侵占农民修路钱的问题。安谷电站建设涉及太平镇5个村15组,您在留言中没有说明事情发生在哪个村组,在电站征地补偿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和区相关部门也没有接受到群众反映,对该问题我们也就无法进行查证。请您实事求是的将了解的真实情况向太平镇党委政府或沙湾区纪委等职能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会认真进行调查并给您答复。同时太平镇党委政府会加强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安谷电站修建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如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请致电太平镇政府办:0833-3651917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县委领导,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帖子。 我家住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骆市镇小蓬乡八大队2队。早在几年前就收到县交通局的短信说村村通公路。但是我们老家的公路(小蓬公社--小蓬陈家坝)一直没有修成水泥路面。去年12月得知在休整路面,心里甚是欢喜,而且小蓬陈家坝有一渡河,也在修桥,感觉政府真心是为我们身在大山的山民做了好事。可是过年回家一看,路面还是机耕路,特别是政府新修的那个桥好窄,仅仅只能单向过面包车,而且2个轮子离桥面就剩下5公分了。请问设计的时候把桥就设计那么宽吗?但是桥那边已经让铲车铲了很宽的路面,介于桥面宽度就造成了大车过不去,桥那边至村民家很宽的路也成了摆设,渡河每年7月都要发大水,桥的对面全部是泥土,发大水势必将道路冲毁。请问是否会用水泥加固,我们那边机耕路何时才能成水泥路?好想早日通车,为我们山里人出行带来一个方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陈家坝渡河建桥设计窄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骆市镇花寨村地处仪陇河下游,全村7个社,840余人,其中1、2两个社410人被河所隔,地处河北岸,其余5个社地处河南岸,一直都没有桥,人们过河用船摆渡。摆渡时,船主要等人多了才摆渡,有时群众等不到,就脱鞋踩水过河,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10月,村上借助巴中市埋设天然气管道过河的契机,自建了一座长20米,宽1米的水泥平板桥,解决冬天枯水期间和平时不涨洪水时人们过河的问题。2007年“7.5”洪水把部分桥柱冲毁,人们又使用铁船过河,因铁船船体小,又破烂,于2009年被县海事处作报废处理。从此,群众多次要求恢复渡船。鉴于人们踩水过河、相关船只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解决群众过河,方便人们出行,县海事处经过报批,利用公益性渡口建设项目资金,在村里自建平桥的基础上,2012年11月,在陈家坝河两岸新建了码头,修建了便桥一座(漫水人行桥),桥的设计原宽是1.07米,长是40.5米。在修建中,为了人们出行条件进一步得到保障,安全系数进一步增加,在只过人的基础上,有利于农户架车运物,所以将原设计1.07米宽改为2.0米,40.5米长增加到45.94米。陈家坝渡口漫水人行便桥工程已于2013年3月8日经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等单位验收,并交付镇村管理。您认为是交通运输桥,不能过车,是因为不知道修建的是漫水人行便桥,为此,我镇正在做宣传解释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要发映一个问题南部县双佛镇何家街村与盐亭县富驿镇三岔青献村交界处200多米公路为什么不修?盐亭县内的公路都修在我县交界处,我县为什么不修,我县是泥巴路,人家交县是水泥我想王书记出面议调我县领导能把该路修通为南部人争气,谢谢王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道路建设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南部县双佛镇何家街村4组与盐亭县三岔乡(现为办事处)青献村2组交界,有一条0.6千米的土路与双方相连,青献村2组村民与何家街村4组村民错落居住,但土地权属于何家街村集体土地。 2008年何家街村4组与青献村2组商议将两社连通,修建社道水泥路。经实地勘验需征地2.7亩,两村委协商同意青苗损失费、树木损毁费由何家街村村委会给群众赔付,征地费、路基开挖平整及道路建设费由青献村负责支付。同年11月青献村村民在开挖路基时不慎将何家街村提灌站的水管挖断,其损失费及道路征地费至今未赔付,双方就赔偿问题存在分岐。为此,2011年青献村修建水泥路时只修到何家街村地界,未落实原双方修路协议。 2011年9月何家街村4社修建社道路时与青献村就此问题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当年10月双方乡镇负责人调解也未达成协议,于是该社也未与青献村接通。由于青献村2组村民到省道101线、双佛、南部、富驿、盐亭等走4组这条路最近,而何家街村4组村民只到三岔才走这条路,何家街4组群众为了不让镇村干部为难,在修建社道水泥路时主动要求只修到该组进口,不与青献村接通。 按照现行政策,未列入国家补助计划的道路建设,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群众自愿捐资出资修建。为此,盐亭县三岔乡(现为办事处)青献村2组群众也应该主动捐资出资,履行双方修路协议,方能改善其交通现状。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