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10年厦门市元宵灯会整体规划方案及各灯组方案设计。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或成立,按时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大型活动策划、彩灯设计、LED、动漫设计制作、雕塑小品制作、展会策划、布置等相关经营范围,有税务登记证;
(三)具有较强的彩灯、LED灯、动漫策划、设计、制作、展出实力,具有规划设计大型灯展工作业绩(需附规划设计合同书复印件和灯会规划图、照片为证);
应征人可以是广告、策划、文化传媒、展览服务企业和彩灯制作企业的联合体,但需附“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0 月 10日下午5:00(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类似成功案例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四、方案提交时间:2009年10月15日下午5:00前。
五、方案评选时间:2009年 10 月 16日(北京时间)
六、报名文件和设计文件递交地点:厦门湖滨中路白鹭洲东公园筼筜书院E幢二楼2010年厦门市元宵灯会组委会办公室(厦门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总办)
邮政编码: 361012
电 话: 0592-5075193
传 真: 0592-5075837
联系人: 柯虹
厦门市2010年元宵灯会组委会办公室
厦门市2010年元宵灯会设计方案征集说明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规 模 |
资金控制 |
厦门市2010年元宵灯会规划方案设计及各灯组方案设计 |
占地约20万平方米(未含水域面积,详见展区分布示意图) |
500万元以内 |
二、项目概况
今年正值祖国建国六十周年,国运昌盛,举国欢庆。为展现祖国建国六十年的光辉历程,歌颂祖国六十年来的伟大成就,丰富市民的节庆生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2010年厦门市元宵灯会将继续举办。
(一)本次灯会的主题:“盛世中华·魅力厦门”。
(二)灯会展出地点:厦门市白鹭洲公园中、西片区,整个灯会所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左右(未含水域面积,详见展区分布示意图)。
(三)本次灯会将划分为两大片区五个展区:
西公园片区:设置:一、主题展区;二、台湾展区;三、旅游展区;四、 “斗灯”展区;
中公园片区:设置:民俗、童话、动漫展区。
具体内容参见展区分布示意图。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或成立、按时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大型活动策划、彩灯设计、LED、动漫设计制作、雕塑小品制作、展会策划、布置等相关经营范围,有税务登记证;
(三)具有较强的彩灯、LED灯、动漫策划、设计、制作、销售、展出实力,具有规划设计大型灯展工作业绩(需附规划设计合同书复印件和灯会规划图、照片为证);
应征人可以是广告、策划、文化传媒、展览服务企业和彩灯制作企业的联合体,但需附“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四、现场勘察
应征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征集方案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应征人自己承担。
五、设计指引
(一)总体设计要求
1、2010年元宵灯会应围绕“盛世中华·魅力厦门”这个大主题,歌颂祖国建国六十年来的伟大成就,展示魅力厦门的和谐美丽,以此进一步激发参观者爱祖国爱厦门的美好情操。
2、本次规划设计包括传统灯组、